强制存款通常是指个人或法人根据法律规定或法院判决,必须将一定数额的资金存入特定账户的措施。以下是法院强制执行存款的主要方式:
人民法院可以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
在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法院可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金融单位的存款采取不准提取或转移的强制措施。
冻结存款时,不得冻结被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国家指明用途的专项资金,除非被申请人用这些资金逃避履行义务。
冻结的最长期限为六个月,如需继续冻结,应在到期前办理手续,否则将自动解除冻结。
法院可通过银行或信用合作社将作为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按协助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数额划入申请执行人的账户。
划拨可以在冻结的基础上进行,也可以不经冻结而直接划拨。
法院在采取上述措施时,必须遵守《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确保执行的合法性和正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