贿选的查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村民或其他相关人员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涉嫌贿选的行为。
举报后,由乡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贿选行为。
调查过程中,人民政府将依照法律程序搜集证据。
证据搜集可能包括走访群众以获得证人证言。
物理证据,如贿赂财物明细单;文件证据,如贿赂账簿;证人口述证词等都可能作为证据。
贿赂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金额、行贿者的身份信息以及事件的核心因素也是关键证据。
如果调查结果显示存在贿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七条,以不正当手段当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将当选无效。
政府将依法处理,可能包括行政处罚或刑事追究。
在调查过程中,同步收集证据,防止证据被销毁或篡改。
如果涉及刑事责任,案件将移交司法机关,依照《刑法》等相关法律进行处理。
整个查处过程需要依法进行,确保公正、公平,并保护举报人和证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