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连购买公积金,您可以根据以下步骤进行操作:
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任一公积金办事处前台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如果之前缴存过住房公积金,还需提供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如果您是个体户或灵活就业人员,需要与公积金中心签订自愿缴存协议,约定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缴存方式及双方权利、义务等内容。
个人自愿缴存者每月按时将缴存额存入约定的银行账户,采取委托银行代扣的方式进行汇缴。
确保满足以下条件:
在本市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城镇自住普通住房。
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相关手续、文件和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提供符合《民法典》规定并经过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审定的资产作为担保。
外地户口、本地农户借款人须提供联系人。
填写《贷款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审查通过后,交纳抵押物保险费等费用,并与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借款合同。
办理预抵押登记手续,并将相关材料转交公积金管理中心。
收到抵押登记材料并核实后,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委托银行转账发放公积金贷款。
可以通过大连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网上办公业务进行操作,如办理“公积金汇缴制单”业务,确定资金类别和缴款方式,进行公积金汇缴审核缴款等。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随政策更新而变化,建议直接咨询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