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的公积金提取流程如下:
职工需要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住房公积金领取表》(一式二联)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一式二联),加盖公章及财务印鉴。
单位对职工的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将相关表格和证明材料提交给公积金管理中心。
职工或其经办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住房公积金领取明细表》
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异地购建房的5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职工。
职工持身份证件及管理中心审批核准的材料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受托银行根据管理中心的审批结果和相关规定,将资金转账至职工指定的账户,如购房合同(协议)约定的账户、购房贷款还款账户、职工住房公积金银行联名卡、职工本人银行储蓄账户或职工缴存单位账户内。
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将转账支票交回单位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按所列金额给付职工现金,或在规定的期限内将钱打入职工账户。
建议:
职工在提取公积金前,先咨询所在单位财务部门或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详细的提取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提取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