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档案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单位提取: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及办理人员身份证件。
本人提取:档案管理资质单位出具的调档函、劳动合同或用工备案、社保证明。
委托他人提取:委托人单位出具的提档函、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在提档簿上登记个人及档案去向信息。
工作人员检查档案密封情况,对未密封或破损的档案进行密封并盖章后转交。
档案交接到手后,当场再次检查档案状态。
对密封好的档案,不得私自拆封或涂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规定了档案的提取和转递程序。
个人档案一般不能由个人自行提取,必须遵循特定程序。
如果档案存放在人力资源局,可能需要提供调档函、身份证及其他相关材料。
档案转递应通过机要通信、专人送取或邮政特快专递等方式进行。
请根据具体情况准备相应的材料,并遵循上述步骤进行操作。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咨询专业的档案服务机构